227 值得麼?就為了一個編制?(1 / 1)
測試廣告1 有張前進帶路,又有曾科長親自帶隊,有心算無心之下,很快就把主謀李有福抓捕回來。筆硯閣 www。biyange。com 更多好看小說
讓曹志強詫異的是,李有福居然不是他想像中那個大腹便便的中年胖子,反而是一個戴著一副黑框眼鏡,看起來很斯文的年輕小伙子, 看樣子比自己也大不了幾歲。
對方穿的衣服是普通藍色人民服,髮型是個普通三七分,沒有爆炸頭,沒有喇叭褲,一點花里胡哨的地方都沒有。
只看外貌,還以為對方是一個普通上班的普通工人或者幹部,而不是一個二道販子。
不過這也沒啥,誰也沒規定,一個二道販子就必須是喇叭褲加爆炸頭,那都是刻板印象。
事實上,李有福除了年齡這點讓曹志強詫異外,他的打扮方面,反而覺得很正常。
畢竟李有福已經不是一個低級的擺攤青年了,人家現在是批發商,針對的客戶是其他擺攤青年,早就不用親自擺攤零售了。
因此,他這種低調裝扮,才更符合批發商的氣質。
因為他根本不需要靠奇裝異俗來凸顯個性,順便吸引客戶了。
更何況,李有福批發的商品,主要是圖書音像製品,也算跟文化沾邊,不是賣牛仔褲那些玩意兒,所以當然要打扮的有文化點, 這才更應景嘛。
對了,跟李有福一起被帶回來的,還有沈振華跟那個庫管主任。
根據曾科長的說法,抓捕李有福的時候,沈振華跟那個姓孫的庫管主任,都在跟那個李有福坐在一起喝茶,而發現曾科長帶人抓他們的時候,還都吃了一驚,連問怎麼回事兒。
而在知道事情的真相,也就是李有福偷偷改了提貨單數據,由四千變四萬之後,沈振華跟那個孫主任也都是先吃驚,後憤怒,看樣子是真的被蒙在鼓裡,原先並不知情。
只此一件事,就能判斷張前進之前說的話,應該是對的。
不管怎麼樣,李有福被抓住之後,這就算是人贓並獲。
此後這些人的命運,該重判還是輕罰, 其實都拿捏在保衛科的手裡。
當然了,保衛科雖然看似是由曾科長說了算, 但如果一切走程序, 這件事一定要繼續上報給廠長跟書記才行。
就是說,李廠長跟董書記,才有最終決策權跟處置權。
然而,曾科長出於交好曹志強,以及信任曹志強的目的,沒有立刻上報,而是決定先聽聽曹志強的意見再說。
曹志強別看年齡小,但卻是廠長跟書記的紅人,這件事別人不清楚,曾科長怎麼會不清楚?
要知道,光李廠長,就好幾次直接打電話給曾科長,讓他們保衛科給曹志強幫忙了。
不說別的,就說昨天吧,就是李廠長直接打電話給曾科長,讓曾科長派人派車,去印刷所的倉庫拉貨,然後運去王府井的新華書店補貨。
並且保衛科的人開車運貨過去後,還全權聽命於在現場的曹志強指揮,沒有拉去新華書店倉庫,而是就在新華書店門口,當街售書。
只此一件事,就能看出曹志強在李廠長心目中的分量。
至於之前開業典禮的時候,李廠長讓保衛科的人持槍執勤維護秩序,甚至拉來高射炮當禮炮的事兒,就更不用提了。
也正因為這兩件事,才讓曾科長對年紀輕輕的曹志強刮目相看。
因此,雖然曾科長年齡比曹志強大,資歷比曹志強高,但要論後台,他是真心比不過曹志強。
更何況,曹志強不光後台硬,而且還有錢,關鍵也會做人,那曾科長當然樂意跟曹志強交往,樂的給他一個面子。
而且曾科長有種預感,在這件事中,如果先交給曹志強處理,他能得到的好處可能會更多。
「曾科長。」曹志強笑著對曾科長道,「能不能讓我先單獨跟這個李有福談一談。」
「這個麼……」曾科長皺了皺眉,扭頭看了看「這小子一看就不是善茬,你單獨對他,萬一出點事兒,那可咋辦?」
「能有什麼事兒啊。」曹志強笑呵呵的道,「他雙手戴著手銬,而且斯斯文文的,長得還沒我高,應該也不是能打的貨。」
「那也不能小看。」曾科長搖搖頭,「很多看起來斯文的人,凶起來比誰都狠。所以越是這種看起來斯文的傢伙,越是要注意。」
曹志強一愣,然後苦笑:「就不能通融一下?我真的想先單獨跟他談談。」
曾科長想了想:「這樣吧,我把他雙腳綁起來,這樣應該就沒問題了。」
曹志強張了張嘴,本想說不用,但看到曾科長已經拿起繩子行動起來,也就不再說話了。
開玩笑,曾科長又不是他的下屬,能做到這點已經很不錯了,再對人家要求過多,就有些不識抬舉了。
再者說,曾科長說的對。
別看李有福長得很斯文,但這年頭,斯文人未必真斯文,很可能是一層偽裝,內里是窮凶極惡之徒。
這種人一旦陷入不利局面,很可能真的會鋌而走險的對自己不利,哪怕對方戴著手銬。
所以,小心一點,多個保險是對的。
很快,曾科長就把李有福的雙腳都牢牢的綁在椅子上,雙手還重新反手銬起來。
這樣一來,不但能最大限度保證曹志強的安全,而且能讓對方有一種羞恥感,明白自己現在的處境。
等做完這些,曾科長還交給曹志強一根電棍,又黑又重粗又長那種。
簡單教曹志強如何使用電棍後,曾科長又交代,如果對方不老實,直接拿電棍捅對方的肚子跟手腳,絕對可以讓對方很「舒服」。
但最好不要直接捅對方頭跟脖子,那樣容易出事。
還有,他就在門外守著,真要有事兒,大聲吆喝一聲就行。
千叮嚀萬囑咐之後,曾科長才瞪了一眼一臉平靜的李有福,又嚇唬了對方幾句,讓對方老實點,這才慢悠悠的離開了審訊室,只單獨留下曹志強跟李有福。
曾科長剛走,曹志強就乾脆一手提著一把椅子,來到了李有福跟前,然後把椅子放在李有福跟前,這才慢慢坐上去。
至此,曹志強跟李有福之間,就只有一步之遙,雙方如果說話,哪怕很小聲也能聽的很清楚。
由於李有福的雙手反銬在椅子背後,雙腳也都牢牢的綁在椅子腿上,所以李有福除非吐痰,否則壓根對曹志強造不成任何傷害。
不過看李有福一臉平靜的樣子,曹志強就知道,對方是個聰明人,應該不至於做出吐痰這種激怒自己的舉動。
盯著看了李有福一會兒後,曹志強忽然笑了:「李有福,這名字沒錯吧?」
李有福默默的點點頭,表示沒錯。
然後曹志強繼續笑:「來到這裡後,為何一言不發?怎麼,不會是看港片看多了,以為保持沉默,我們就拿你沒辦法了?」
李有福沉默了一下,然後緩緩開口:「那倒沒有,只是……」
「只是什麼?」
「只是,願賭服輸,既然被你們抓住了,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,你們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吧。」
「呦呵。」曹志強笑道,「你這是死豬不怕開水燙,徹底躺平了,是吧?」
李有福乾脆閉上了眼睛,繼續保持沉默起來,似乎已經懶得多話了。
看到他這麼一副完全放棄的樣子,曹志強好笑的搖搖頭。
忽然,曹志強眼珠一轉,乾脆一板臉,怒喝一聲道:「李有福!別跟我耍花樣!
我們的政策你是知道的,坦白從寬,抗拒從嚴。
所以,立刻把你的犯罪過程,老老實實的交代出來!
有一點隱瞞,都讓你吃不了兜著走。
別想著矇混過關!
我們既然能帶著張前進去抓你,想必你也能明白點什麼。
要是你說的跟張前進說的內容不相符,那可別怪我們對你用手段!」
說到這,曹志強還故意按響了電棒,發出了一陣滋啦滋啦的聲音。
這時候,李有福才迅速睜開眼睛,一臉忌憚的看了看曹志強手裡的電棒,臉上再也沒有了之前的從容不迫,反而略有焦急的道:「別,別亂來,我說,我什麼都說。」
一看他這個樣子,曹志強才明白過來,原來之前他是假裝淡定,其實心裡也是慌得一批。
怪不得曾科長臨走之前,要給自己一根電棒,看來是早看出對方色厲內荏裝淡定了。
果然,專業人士就是專業人士,光這看人的眼光,就讓伱不得不服啊。
看到李有福破防了,不裝了,曹志強再次板著臉道:「那還不說?」
「說,說。」李有福點點頭,「我,我說什麼?」
「就說你的犯案過程。」曹志強道,「從頭說起!」
「啊,好。」李有福再次點頭,「我說,我都說。」
緊接著,李有福就深吸口氣,然後開始陳述了起來。
一直說了半個多小時,李有福才把自己的事情全部交代完畢。
李有福的交代,跟張前進說的內容差不多,只是細節方面略有出入。
這麼一對照,看來這個李有福,確實只是想先偷偷多拿貨,然後先賣貨後給錢,並不是想黑了這批貨就跑,干一錘子買賣。
不過在李有福的說法裡,他這麼做的主要目的,還不是為了多賺錢,而是想把沈振華拉下水,進而通過沈振華,接觸沈振華背後的領導,然後直接跟那位領導做一個細水長流的買賣。
這個所謂細水長流的買賣,可不光是賣書這一項,他其實是盯上了紅光出版社,想跟紅光出版社合作。
按照李有福的說法,他其實早就知道沈振華是紅光出版社的人,也知道這個決定是出版社內部高層的決定。
從這點看,李有福就比張前進精明的多,因為張前進充其量只是個跑腿的傀儡,跟沈振華的接觸其實很少,所以並不清楚沈振華的真實身份。
可李有福不一樣,他通過一些蛛絲馬跡,早就懷疑起沈振華的身份,覺得對方不可能只是一個新華書店的後勤人員。
所以在吃飯期間,李有福就已經弄清楚了沈振華的真實身份,知道他是紅光出版社的人。
至於為何大家都在一起吃飯,李有福知道沈振華的身份,張前進卻不知道,這也正常,因為座位不同。
當時吃飯的時候,李有福是請客的主人,坐主位,沈振華是主賓,就在李有福身邊,而張前進則遠在對面,是端茶倒水的副陪,根本沒法與沈振華以及庫管孫主任說悄悄話。
而一些敏感內容,肯定不能大聲說,只能彼此交頭接耳小聲說,所以李有福就是通過在酒席上與沈振華的交頭接耳,知道了對方的真實身份。
至於副陪張前進,則一直都不知道這個。
也正是知道了沈振華的真實身份,李有福才有了跟紅光出版社進一步合作的想法。
不過李有福人微言輕,又沒有什麼社會地位,害怕直接找出版社接觸,人家不理會他。
所以李有福就想出這麼個主意。
沒錯,按照李有福的說法,其實這次偷偷改提貨單數字的法子,靈感出自雍正皇帝繼位的傳說,也就是那個「傳位十四阿哥」變「傳位於四阿哥」的傳說。
李有福並不是真的想通過這種法子,從倉庫里偷出四萬套書,賺那一錘子買賣的四十萬。
開玩笑,這屬於明顯的盜竊罪跟詐騙罪,他們要真這麼做了,除非立刻遠走高飛,否則就沒法安生。
而他李有福也好,張前進也罷,都在京城有家有業,怎麼可能就為了四十萬跑路?
當然了,四十萬確實不是小數目,為了四十萬跑路,也不是不可以,但那是價值四十萬的書,不是錢,還得先賣出去才行。
也就是說,李有福如果真的盜竊價值四十萬的書出來,那就是違法犯罪,要被警察通緝追捕,這太不值得了。
所以李有福的本意,是通過這件事,來拖沈振華下水,進而順藤摸瓜,接觸到沈振華的上線,也就是紅光出版社的人。
李有福還要藉此顯示自己的本事,並且警告沈振華的上線領導,告訴他們偷偷賣書不好做,最好找可靠的人合作。
那麼,李有福為何要處心積慮跟紅光出版社的高層接觸上呢?
因為李有福不甘心就只是當個批發商,他還想做大做強。
在李有福看來,在當今這個武俠禁令時期,這個紅光出版社竟然敢掛羊頭賣狗肉,打著賣詩集送武俠的名義賣書,那就說明這個出版社也不是那么正經。
但偏偏這家出版社出版的作品,卻可以堂而皇之的進入新華書店,這就說明這家出版社至少背景是足夠的。
而且《江湖行》那套書,李有福早就看過,除了對裡面的詩歌本身讚不絕口外,對于贈送的《破碎虛空》更是拍案叫絕。
還有就是,這套書的質量,那更是沒得挑,印刷質量堪稱完美,這說明為這家出版社服務的印刷廠,是一家很有實力的印刷廠。
所以啊,李有福的真正目的,是想跟紅光出版社搭上線,然後由李有福提供港台的暢銷武俠,讓紅光出版社去出版印刷。
紅光出版社出版的圖書質量這麼好,想必出版的武俠肯定比市面上其他版本的要好。
到時候,就算有武俠禁令,不能走正規的新華書店銷售,但可以走書攤銷售啊。
李有福前段時間去南方進貨的時候,認識了幾個外地的批發商,好多都是北方各大城市的書商。
所以李有福就想,他要進武俠,還得去南方大老遠的進,路途遙遠,成本高昂,危險性還比較大,萬一路上被查封,那可就損失大了。
既然如此,倒不如在北方當地找個出版社,直接在當地出版港台武俠,然後就近售賣。
這樣一來,成本跟消耗可以壓的更低,利潤可以更高,何樂而不為。
只是京城不比別處,管控很嚴,一般的出版社都不敢頂風作案,不敢違背那個通知,也就是武俠禁令。
就算有這種不怕事兒的出版社,也不是他一個二道販子個體戶能合作的。
別看李有福現在有不少錢,早就是萬元戶了,可那只是在普通老百姓心目中羨慕一下,對於一些正規單位來講,依舊是上不得台面的人物,不會跟他們合作。
所以李有福就想到拉人下水這一招。
通過這一個修改提貨單數字的操作,李有福既顯示了自己的手腕,又拿到了對方的把柄,然後就可以通過這個契機,與紅光出版社的高層接觸,並進行深入的合作。
在李有福看來,紅光出版社能掛羊頭賣狗肉,明著賣詩集,實際賣武俠,那就說明底線很低,就是衝著賺錢去的。
既然是為了賺錢,那出誰的不是出啊。
今後,紅光出版社負責印刷出書,而他李有福則負責銷貨,雙方一起合作,一起賺錢,何樂而不為?
甚至是,李有福還想通過這種方式,來掛靠紅光出版社,成為紅光出版社的掛靠人員。
如此一來,李有福就不再是一個個體戶,而是有正式單位的人員,還是出版社的人,走出去有面子不說,幹什麼也都方便了許多。
比如坐火車買火車票,就再也不用通過二道販子,去買高價介紹信,再通過介紹信買票了,直接通過出版社就能開介紹信。
還有李有福的圖書批發業務,如果能掛靠一家出版社,成為一家出版社的銷售部門,以後搞圖書批發,就再也不用偷偷摸摸了。
說一千道一萬,李有福這麼做的目的,就是想抓住機會被詔安。
他李有福一個沒學歷沒背景的個體戶,怎麼才能被人看重,然後讓人詔安自己呢?
當然要像水泊梁山一樣,先打出名氣,或者先展現出自己的才華跟能力啊。
而這次的提貨單該數字事件,或者說空手套白狼事件,就是李有福的生辰綱。
他就是想通過這起操作,引起有關人士的主意,並拿住對方的把柄,進而藉此跟紅光出版社搭上線,雙方一起合作,最好是能掛靠這家出版社,混一個正式編制。
「也就是說,你處心積慮搞這麼一出,初心只是想進入出版社,在裡面混個編制?」
「是。」
看到李有福鄭重回答的樣子,曹志強哭笑不得的問:「值得麼?就為了一個編制?」
「當然值得!」李有福一臉堅定的道。
曹志強搖搖頭:「那你知不知道,你這事兒萬一暴露,萬一人家不收你,不接受你的脅迫,反而認定你是盜竊公家財產的賊,隨時可以像現在這樣,把你給抓起來啊!」
「要不是這次出了點意外,被你們及時發現的話,只要這批貨運出去,造成既成事實,那你們也好,他們也罷,鐵定不敢聲張,鐵定要接受我的條件。
否則的話,一旦讓外界的人知道,一家堂堂的國字號出版社,竟然有人私下跟我這個個體戶,大批量的低價倒賣圖書,那倒霉的是那個出版社的人,不是我。
因為到那時候,我有那個沈振華親筆簽名的提貨單在手,貨又被我們運出去了,很多事兒就不好說了,你們根本掩蓋不了。」
說到這,李有福嘆口氣:「不過現在說這些都沒用了,既然貨沒運出去就被你們扣住了,還提前把我給抓了過來,連那張提貨單也被你們掌握了,那我,我願賭服輸。」
「你倒是光棍。」曹志強微微一笑。
「富貴險中求,以前沒機會就罷了,既然有了機會,當然要試一試啊。」李有福冷笑。
「可你這個險,也冒的太大了點吧?」曹志強搖搖頭。
李有福也搖搖頭,然後忽然自嘲道:「你不是我,你不懂。
你是有單位的人,處處都是一路暢通,但像我們這樣沒正式單位的人,到哪兒都像過街老鼠。
我們想做點小生意,警察要抓我們,文化局的人要抓我們,出版局的人要抓我們,就連廣電的人,也要抓我們。
甚至就連街道辦跟居委會,抓到我們也要罰款。
我們從南方運貨過來,沒有正式單位,不能做火車,只能坐汽車。
坐汽車還得晚上走,白天怕被警察攔路檢查。
只要一被交警攔住,看到我們拉一車書,只要沒有正式單位,那就鐵定是扣下來。
如此一來,這一趟不光白干不說,還得交罰款,有時候甚至還得被拘留。
好不容易把貨運過來,存貨還得偷偷摸摸,生怕被人舉報,生怕被人查抄。
有的地方還好,能偷摸的過去,但有的地方,你根本就過不去。
尤其是那些關鍵的國道收費站,你壓根繞不過去。
怎麼辦呢,只能交錢買路啊。
可以這麼說,干我們這一行,一半以上的成本,都是花在應付那些有關部門了,尤其是過路費,更是大頭中的大頭。
但是有一次,我發現有輛卡車,上面不光拉著書,還拉著一些違禁香菸。
結果那輛車過收費站的時候,人家司機只是出示了一本記者證,說這是某某雜誌社的車,結果收費站的人壓根就不敢查,甚至連錢都不收,就直接放行。
然後我一問才知道,像正規出版社的編輯,還有正規雜誌社的記者,收費站都是不收費的,也一般不檢查。
從那時候我就懂了,這年頭要想做生意,那就得找個大單位掛靠。
可惜像我這種人,通過正常途徑,怎麼會有正規出版社或者雜誌社看上,怎可能讓我進去啊。
所以難得看到這次有出版社偷摸的在新華書店賣武俠,甚至還偷摸的找人私下賣書,我就想抓住這個機會,攀上這條線,進而藉此進入這家出版社,哪怕掛靠也行。
我知道這麼做風險很大,但不這麼做,我就永遠沒機會了。
所以為了這次機會,鋌而走險一次,又何足道哉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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